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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关于昆山市织带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案处罚结果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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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昆山市织带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案处罚结果 2013年12月,昆山市织带厂未经批准,擅自在22186.9平方米工业用地上开办农产品批发市场,构成改变土地用途的事实。2014年1月13日,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:责令交还非法占地土地面积22186.9平方米,并对非法占地22186.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,合计罚款总额计人民币665607元整。 昆山市织带厂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。2014年11月10日,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向昆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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